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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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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子女】与前夫生的儿女,是否有现任财产继承权?

时间:2019-11-22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前夫子女】与前夫生的儿女,是否有现任财产继承权?

 

 

【客户咨询】

一个女方与前夫生有一儿一女,离异后再嫁,与现任有生育了子女。并且购买了房屋,有了存款等财产,这个女方有一天突然因车祸去世,那么请问,她之前和前夫剩余的一儿一女,是否可以来继承现在的房屋,他们是否有这个继承权?

 

 

钟涛律师告诉,与前夫生育的子女也属于女方的子女,不管是否离婚,都有继承权的。

 

 

1、女方是该前夫所生儿女的母亲,子女与母亲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是否离婚没有关系,离婚了,也不影响儿女对母亲享有的继承权。

 

2、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所以,女的与前夫生的儿女,对该女的遗产,当然享有继承权了,这个是法定的,和你是否再婚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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