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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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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份额】父亲去世,家里爷爷奶奶也在世,请问房产继承份额是均分四份吗?

时间:2019-11-21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继承份额】父亲去世,家里爷爷奶奶也在世,请问房产继承份额是均分份吗?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生活越来越好,个人财富也是越来越高了。有钱了,纠纷就多了,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没有钱,大家谁也不会来争,有钱有房了,争的人就多了,没有什么稀奇的。对于很多老人来说,生前都不喜欢订立遗嘱,中国人对于死亡还是很忌讳的。这很正常。

 

   提起继承,如果大家经常看电影、电视,就很容易的就想到一些电影、电视中的场景,比如某富豪对着自己的律师说: “我要马上修改我的遗嘱, 我要把遗产全部捐献给慈善基金会。 ” 但值得注意的是, 因亲人去世而产生的财产继承纠纷已经不是富人或者名人 的专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老百姓的财产也在不断的积累和增加,特别是在我们上海地区,普通家庭城区地段随便一套房子价值百万千万,可以说人人都是百万千万富翁,但也因此引发了大量普通家庭的继承纠纷,在上海就发生过不少案例,有老人订立遗嘱把房产赠与小保姆的,有老人刚已去世,子女间为了遗产分割反目成仇的,老娘家柏万青上此类纠纷非常见,我们甚至办理过上了老娘家节目也不管用,最终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总之来自我国基层法院的统计资料则显示,近年来遗产继承纠纷案呈持续增长趋势。所以,为了避免纠纷,了解继承法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呢,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身后事还是要办,遗产还是要留给子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继承法,该怎么继承就怎么继承。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个案子,了解一下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案例】

家里唯一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刚刚过世。奶奶家的人在父亲死后,老是私底下让我财产都弄到我手上,说防止我母亲改嫁把财产带走,后爸对我不好。可是我已经成年了,我不会干涉我母亲的再婚问题。我想保护我母亲的利益,所以请问按照遗产法具体会怎么分?

 

 

 

一、什么是继承? 哪些人有继承权?

钟涛律师解答,继承就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在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由有资格继承的人所取得。这里要注意的是个人合法财产

个人是指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 例如, 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完全是个人财产,只有属于夫或妻所有的那一部分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在这里还需要强调合法二字,因为依据我国法律,只有合法所有的财产才能发生继承,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例如官员贪污受贿所得巨额财产就不在继承之列的。

 

  那么,哪些属于继承人呢?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在这里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不能将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去 除夫或妻的份额后才能视作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2、不能将遗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混淆。

3、不能将遗产与其他共有财产相混淆,如合伙或共有。在以上这两项 中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在这两种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绝对不 是全部共同财产

 

 

所以,答案就出来了,首先是你父亲去世 ,引发继承开始,继承人包括你母亲你、你爷爷、奶奶。但是只能继承父亲的个人财产,而这套房屋属于你父亲和母亲共同购买,产权 也是登记在夫妻2个人名下,明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呢?要首先把父亲的个人财产从共同财产分割出来,也就是该房屋产权的一般属于你父亲,另一半属你母亲所有,上述的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你父亲的房屋一半产权份额。

 

 

二、遗产继承份额是如何确定的?

 

确立了遗产范围,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也都确定了,那么份额如何划分呢,这些人都是平均分配份额吗,是吧遗产按照人头,划分为均等份额的一份份吗?

  法律上是这么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遗产的分割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大的原则: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原则;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物尽其用原则。

 

  2、遗产的分割办法。 在继承发生后,分割财产的主要方法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保留共有(属按份共有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然后按照遗嘱来办,前述都没有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每个继承人的份额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的,共同生活的,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于有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你和妈妈、爷爷、奶奶,一共4个人来继承平分属于你爸爸的那一半你妈妈可以占有该房子的份额是½+½÷4,也就是分之的份额,你爷爷奶奶、你各占房子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当然了,这是在你们各方都拿不出更多扶养义务的证据前提下,法院一般不愿意调整继承份额,采取平均继承的情况下,就是这么个产权比例。你母亲本来就占½份额,。钟涛律师要提醒的是,继承目前我国暂时不征税,但是继承好的房屋,以后如果在出售,继承所得份额,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本案中,除了母亲原本的那额½份额,其余人的份额都是继承所得,再次出售时都一样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出售,维持产权不变,那么不需要交税。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关于遗产法律问题的一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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