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聘请遗产继承律师?
有时会碰到这样的情形,继承人有遗产可继承,可是拿不出先期的继承费用,他们就很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怎样才能既继承到遗产又节约继承费用呢?
当然,会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按理来说,有大笔遗产可继承的家庭或者个人,难道连一点继承费用还会有困难吗?博主分析了一下,其实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目前遗产形式的大部分普遍表现为房产,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不断飙升,城市贫民都被弄成了百万富翁了,而继承费用基本都是按照遗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所以水涨船高,遗产还是那个遗产,房子还是那个房子,但是办理继承时继承费用也相应“涨价”了,所以如果继承人收入增长的速度慢于房地产涨价的速度,就有可能连支付继承费用都产生困难。
当然,从目前的现状来看,遗产继承的费用动辄几万甚至几十万,甚至成为很多家庭单笔最大的开支,恐怕凡是认识人民币的人,都有可能会想到继承费用的筹划问题吧?所以其实如何节约继承费用问题是一个大众问题。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节约继承费用呢?
第一,对于没有实行登记制度的遗产,比如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家具家电等动产,继承人之间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因为这样的话,继承费用为零,最节约继承费用,还有利于家庭的和谐。
第二,对于实行登记制度的遗产,价格波动较大的,选择价格处于波谷时办理继承手续。比如房产的继承,如果你看好未来房产的升值,那么就应及早办理继承;如果你认为目前房价已经到达波峰,接下来会有一轮大跌,那么你可以看准房价下行的时机办理继承手续。对于股票的继承也是同理。
但是在继承人为多人的遗产继承案件中,对于在遗产的分割中选择折价补偿方式的继承人来讲,这一招就是双刃剑了,因为继承费用减少的同时,由于遗产的市场价值处于低谷,所以相应的折价补偿款也低了,可能反而不合算。
第三,在没有继承纠纷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权公证和继承诉讼之间进行费用的比较,选择总体继承费用较低的那一种。究竟哪一种费用比较低呢?没有定论的,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当然若继承人之间存在继承纠纷,那么就只能进行继承诉讼了,无可选择。
第四,在继承诉讼中,若继承人之间没有大的分歧,应该尽量和解,因为在调解结案的情况下,法院的诉讼费是减半收取的,且因不存在二审问题,也就没有了二审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第五,对于遗产的市场价值的多少,继承人之间应尽量达成一致,因为若有分歧,还需要评估,而评估是需要支付评估费的。一般情况下,大家市场调查得来的数据和评估的数据不会相差很大,犯不着花这个评估费,还浪费时间。
第六,轻易不选择拍卖遗产、分割拍卖款的方式来分割遗产,因为拍卖周期长,拍卖的费用也很高,而拍卖价格却又往往不高。
第七,对于只有一个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案件,可以考虑剑走偏锋,走行政诉讼的路径,这种路径涉及的收费项目少,单项的收费也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只有50元而已。
第八,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
第九,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因为否则还要支付一笔强制执行费。
第十,聘请律师时,尽量聘请本地律师,因为本地律师不仅熟悉地方法规和本地文化,而且还不存在差旅费的支出问题。最忌聘请外国律师,因为律师费倒是和国际接轨了,收费很高,但是由于外国律师一般不熟悉中国法律、司法实践和中国文化等,特别是不能代理诉讼,往往不能提供与所收律师费相对称的服务。当然在聘请本地律师时,尽量聘请遗产继承专业律师,因为是否专业,法律服务的质量会相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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