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准备再婚,我能否提前让他签“放弃继承声明”?不让我的遗产落到后妈手里?】
【客户咨询】
我的母亲去世3年,老父亲已经65岁,退休金还可以,因为小区跳广场舞,认识一个离异老太太,现在他们准备再婚,对于再婚我没有意见,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天天陪着他,我也有自己的小家庭要养,但是 对于所谓的后妈,我是内心有抵触心理的,没有血缘关系,我很担心万一我出现意外,我的遗产被老父亲继承,然后被后妈和继子分走,老父亲再婚,我能不能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亲生子女,不让“后老伴”和继子女分?我能否提前让他签“放弃继承声明”?
【上海钟涛律师解答】
一、老父亲再婚,我能不能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亲生子女,不让“后老伴”和继子女分?虽然你确实有权利订立遗嘱指定遗产由谁继承,排除老父亲的继承权,但是对于特殊人员必须留有“遗产必留份”,否则对方还是可以起诉追讨。
在现实生活里,我们常常会碰到这样的状况:年迈的父亲选择了再婚。当财产分配问题摆在面前时,当事人能否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都留给亲生子女,而不让“后老伴”和继子女参与分配呢?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有权自主处分自己的财产。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排除任何法定继承人继承自己财产的权利,其中就涵盖了配偶和继子女。从法律赋予的权利层面来看,当事人完全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将财产仅留给亲生子女。不让“后老伴”和继子女继承遗产。
然而,法律并非没有约束,同时也有人性化的考量。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那些确实没有其他生活依靠的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倘若遗嘱人没有做到这一点,一旦引发遗产纠纷并闹上法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遗嘱进行调整,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份额”得以落实。
所以,尽管可以通过遗嘱排除部分法定继承人,但一定要充分考虑法律的相关要求。必须依法留给特定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谓“遗产必留份制度”。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你的遗嘱中,必须从遗产中留存一部分份额,给老弱病残群体才行,否则他们可以依法分割遗产。
二、父亲再婚期间,我能否提前让他签“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
不行的,时间不对,放弃继承这一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放弃继承的声明只能在继承开始之后作出,而继承开始的标志是被继承人死亡。提前放弃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被继承人去世这一事实发生之后,继承程序才正式启动,此时继承人所作出的放弃继承声明才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时候,提前让父亲签署“放弃继承声明”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之所以设定这样的规则,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为了确保在继承实际发生时,继承人能够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自主、真实地表达自己对于是否继承遗产的意愿。因为在被继承人在世期间,未来的情况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会发生各种变化,比如继承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家庭关系、对遗产的需求等都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改变,这个时候被继承人还没去世,几继承还没有开始,根本不存在继承期待权,放弃什么呢?没有啥可以放弃的。如果允许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就提前签署放弃继承声明,而之后即使情况发生了变化,也无法再改变之前的声明,这显然不利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律才明确规定放弃继承声明需在继承开始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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