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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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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继承父亲房产,为何非要表哥签字?

时间:2025-10-13来源:遗产继承律师网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独生女继承父亲房产,为何非要表哥签字?


“爸妈就我一个孩子,他们的房子难道不是我的吗?”

上海姑娘小林也曾笃定这个答案 —— 直到 2025 年 4 月,她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去办房产继承时,东方公证处公证员的一句话让她彻底懵了:“想过户,得让你表哥表姐来签字。”

独生女继承亲爹的房子,怎么还牵扯到表哥表姐?这不是个例,而是 “无遗嘱继承” 里最容易踩的坑。读懂小林的故事,或许能帮你避开自家的继承隐患。

案例:一场意外,让房产继承绕了 “三道弯”

小林的人生里,“失去” 来得比同龄人更密集些:

上初中时,母亲因病离世,此后她和父亲林建军相依为命;2022 年 6 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又夺走了父亲的生命 —— 那时,小林的爷爷奶奶还健在,只是谁也没料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会让两位老人的健康急转直下。2023 年年中,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走前没留下任何遗嘱;更巧的是,2024 年 3 月,小林的姑姑(父亲的妹妹)也因病离世,姑姑名下有两个孩子,就是小林的表哥和表姐。

父亲留下的那套上海房产,是小林对家人最后的念想。可当她带着所有材料跑到公证处时,却被泼了冷水:这套房,表哥表姐也有份,必须他们签字同意放弃,小林才能完全继承。

“我爸的房子,跟姑姑家有什么关系?” 小林的疑惑,恰恰是大多数人的认知盲区。


钟涛律师帮你对法律拆解:房产怎么 “绕” 到表哥表姐手里?

问题的核心,藏在《民法典》的 “法定继承规则” 里。没有遗嘱时,房产要按照 “顺位继承 + 转继承” 的逻辑传递,小林家的情况,正好踩中了这两个关键点。




一、首先明确《民法典》第 1127 条的继承顺位: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优先继承,没有先后顺序);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第一顺位没人了,第二顺位才参与)。

小林家的继承链条,其实分了三步:

第一步:父亲去世时,房产的继承人是 3 个

父亲林建军突发意外,没留遗嘱,所以按第一顺位继承。此时:

配偶(小林母亲)已去世,不参与;

子女:只有小林 1 人;

父母:爷爷奶奶都还在。

也就是说,父亲的房产,小林、爷爷、奶奶各占 1/3—— 这一步很多人会忽略:爷爷奶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孩子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独占父母的财产

第二步:爷爷奶奶去世,他们的2/3 房产 会转继承。

爷爷奶奶在父亲之后去世,且没留遗嘱,他们从父亲那里继承的 “2/3 房产”,就要按法定继承再分配。

此时爷爷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

配偶:爷爷的配偶是奶奶(已去世),奶奶的配偶是爷爷(已去世),暂不考虑先后顺序;

子女:小林的父亲(已去世)、小林的姑姑(还在世,后于爷爷奶奶去世)。

父母:爷爷奶奶的父母早去世了,不考虑。

按照 “代位继承” 规则,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他的份额本应由小林代位继承,但姑姑还在,所以爷爷奶奶的 2/3 房产,由小林和姑姑共同继承——其中:小林继承 1/3,姑姑继承 1/3。

第三步:姑姑去世,她的 1/3 房产 “转” 给了表哥表姐

姑姑在 2024 年 3 月去世,同样没留遗嘱,她从爷爷奶奶那里继承的 “1/3 房产”,就要由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姑姑的配偶(假设健在,但案例中未提,暂不影响核心逻辑);

姑姑的子女:表哥和表姐。

无论姑姑的配偶是否参与,表哥表姐都一定有继承权 —— 这就意味着,姑姑手里的 1/3 房产,会落到表哥表姐手里。

最终,父亲的整套房产,变成了小林继承占 (法定继承1/3+代位继承1/3),表哥表姐共转继承占 1/3(需结合姑姑配偶情况,但核心是表哥表姐有份额)。公证员要他们签字,正是因为他们是合法继承人,只有放弃继承,小林才能拿到完整房产。

为什么会这样?关键在 “两个没做”

小林的遭遇,本质上是 “家庭未做遗产规划” 的结果:

一是父亲没留遗嘱。如果父亲生前立了遗嘱,明确 “房产只给小林”,哪怕爷爷奶奶还在,也能排除他们的继承权,后续的连锁继承就不会发生;

二是爷爷奶奶没做放弃继承。如果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及时到公证处放弃继承,声明 “自愿将自己的份额给小林”,也能避免房产流入姑姑一脉。

很多人觉得 “一家人不会争房产”,可法律讲的是 “规则”,不是 “人情”。小林后来坦言:“表哥表姐也不是要争房子,可签字要跑好几趟,还得做公证,中间的麻烦事全是因为没提前规划。”


二、给独生子女的 3 个继承建议。

1、独生子女≠天然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只要父母的父母(你的祖父母)还在,他们就有继承权,别想当然认为房子是自己一个人的。

独生子女能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关键点就在于父母是在爷爷奶奶之前去世还是在之后去世的。

如果父母先去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后去世。那么父母的一部分遗产就会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继承。之后老人去世以后又会被其他兄弟叔叔伯伯继承。所以就导致父母的遗产会这样被分散了,转继承分走了。就会出现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的情况。

反之如果老人先去世。父母后去世。这个时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不能够继承你父母的遗产。你父母的遗产就由独生子女全部来继承了。其他叔叔伯伯们也蹭不到了。


2、要尽可能的提前订立遗嘱,规避风险。

立遗嘱不需要复杂流程,哪怕是手写遗嘱(符合法律要求),也能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后续纠纷;为了预防这个情况,最好父母生前提前订立遗嘱,指定遗产由你来继承。只需要给老人父母保留好相应的生活保障就可份额就可以了。


3、继承要 “及时处理”,早做放弃继承公证。

对于你父母的遗产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你。父母的遗产应当是由你们这些人来共同继承。虽然现实当中可能在父母去世以后多少年都没有进行实际分割,但是这种法定继承默认都是表示接受遗产的。不存在过期的问题。

即便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遗产不实际分割。等到他们去世以后,那些叔叔伯伯们照样可以转继承。继承当年你爷爷奶奶应当继承你父母的任何遗产份额。这就等于父母的遗产被叔叔伯伯们分走了。

如果长辈去世后,其他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一定要尽早去公证处做 “放弃继承声明”,避免因继承人再去世,导致财产进一步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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