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新闻,说媳妇儿把家庭共有财产私下转给了小舅子买房买车,又用这些钱给岳父母买首饰,买补品,把家里的积蓄全花在娘家人身上。
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不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追回这些钱呢?
可以,当然可以追回的
1、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大额支出需要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才行,她私自动用,肯定是侵犯了你的利益,她需要返还的,然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私下给岳父母或公婆的钱,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没有特别的约定说明这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原则上它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是否可以追回,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这笔钱的转移属于正常的家庭支出或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通常不可追回。但如果存在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或其他不当目的的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追回。
2、特别是大额的支出,给小舅子买车买房,给父母买首饰,补品,这些都属于大额支出,超过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你可以要求返还的。
3、有些人会说,给父母赡养费是正常,赡养义务是对的,但是赡养费不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的,按照目前社会生活水平,一个月给了2000左右赡养费足够了,太多了就涉嫌转移夫妻财产,毕竟对方不知情的。买首饰更加不是必需品了。